数据处理附录
本附录构成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由以下各方签订:
每个都是一个“派对”,通常是“派对”。
前言
数据进口商提供专业软件服务、计算机和相关服务的地方;
根据合同,数据导入方已同意向数据导出方提供合同中规定的服务(“服务”);
如果数据进口方通过提供服务而获得或受益于对数据出口方信息或与数据出口方有(潜在)关系的其他人的信息的访问,则此类信息可能被视为法规意义上的个人数据(EU) 2016 年 4 月 27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保护个人处理个人数据和此类数据的自由移动 (“ GDPR ”) 的2016/679和其他适用的数据保护法。
本附录包含适用于数据进口商作为数据出口商的授权数据处理代理收集、处理和使用此类个人数据的条款和条件,以确保双方遵守适用的数据保护法.
因此,为使双方能够合法地继续他们的关系,双方达成了本附录如下:
第1部分
1. 文件的结构和定义
1.1 结构
本附录包括以下不同部分:
第1部分: | 包含一般规定,例如关于本附录中使用的定义、遵守当地法律、时间安排和终止 |
第2部分: | 包含未经修订的标准合同条款文件的正文 |
第 2 部分的附录 1.1: | 包含数据导入方向作为授权数据处理代理的数据导出方提供的处理操作的详细信息(包括处理、处理的性质和目的、个人数据的类型以及数据主体的类别)。附录 |
第 2 部分的附录 2: | 包含对数据导入者的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的描述,这些措施适用于第 2 部分附录 1.1 中描述的所有处理活动 |
第 3 部分: | 包含受本附录约束的各方的签名并标识每个数据导入者 |
1.2 术语和定义
就本附录而言,GDPR 使用的术语和定义适用(在第 2 部分标准合同条款文件的正文中,定义的术语未大写)。
“会员国” | 指属于欧盟或欧洲经济区的国家 |
“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 | 指揭示种族或族裔血统、政治观点、宗教或哲学信仰或工会会员身份的个人数据,以及基因数据、生物识别数据(如果为了唯一识别个人而进行处理)、有关健康的数据、有关个人性别的数据生活或性取向 |
《标准合同条款》 | 指根据 2010 年 2 月 5 日的委员会决定 2010/87/EU 制定的用于传输在第三国建立的处理代理的个人数据的标准合同条款,该条款由 2016 年 2 月 16 日的委员会实施决定 (EU) 2016/2297 修订。 2016 年 12 月 |
“数据处理器”?? | 指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内部或外部的任何处理代理,他们同意从数据导入方或数据导入方的任何其他处理方接收个人数据,专用于数据导出方在根据数据导出者的指示、本附录的条款以及与数据导入者的合同进行传输 |
2. 数据导出者的义务
2.1 数据出口方有义务确保遵守 GDPR 和适用于数据出口方的任何其他适用数据保护法项下的所有适用义务,并按照 GDPR 第 5 (2) 条的要求证明此类遵守情况。数据出口方保证数据进口方已根据 GDPR 第 6 (a) 条获得数据主体的事先同意,并已按照 GDPR 第 13 条和第 14 条履行了通知数据主体的义务。
2.2 数据出口方必须根据 GDPR 第 30 条第 1 款向数据进口方提供与本附录下的服务相关的处理活动的相应文件,以确保数据进口方履行其义务GDPR 第 30 (2) 条。
2.3 数据出口商必须在适用数据保护法要求的范围内任命一名数据保护官或代表。数据导出者有义务向数据导入者提供数据保护代理或代表(如果有)的联系方式。
2.4. 数据导出方在完成处理之前通过接受本附录确认数据导入方的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如第 2 部分的附录 2 所述)适当且足以保护数据主体的权利并确认数据导入方在这方面提供了足够的保障。
3. 遵守当地法律
为满足 GDPR 第 28 条规定的处理代理实施要求,适用以下修订:
3.1说明
3.2 数据进口方的义务
3.3 相关人员的权利
3.4 子处理
3.5 到期
本附录的到期日与相应合同的到期日相同。除本附件另有规定外,与终止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与本合同所载的权利和义务相同。
4. 责任限制
4.1 每一方处理其在本附录和适用的数据保护立法下的义务。
4.2 与违反本附录或适用的数据保护立法规定的义务有关的任何责任均应受本合同规定或适用于本合同的责任条款的约束和管辖,本附录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责任受本合同规定的或适用于本合同的责任条款管辖,则为计算责任限额或确定其他责任限额的适用,本附件下产生的任何责任均应视为本合同下产生的责任。
5.一般规定
5.1 本附件第1、2部分如有不一致或不一致之处,以第2部分为准。具体而言,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仅超出第 2 部分(即标准条款的条款)而不与第 2 部分相冲突的第 1 部分仍然有效。
5.2 如果本附录的规定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其他合同的规定有任何差异,则以本附录规定双方的数据保护义务。如对其他合同中的条款是否涉及当事人的数据保护义务存有疑问,以本附件为准。
5.3 如果本附录的任何条款无效或无法执行,本附录的其余部分应保持完全有效。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将被 (i) 修改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同时尽可能保留双方的意图,或者 - 如果这不可能 - (ii) 解释为好像无效或不可执行的部分已经从未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如果本附录有遗漏,上述规定也适用。
5.5 在必要的范围内,双方可以要求修改第 1 部分第 3 条(遵守当地法律)或附录的其他部分,以符合欧盟或欧盟主管当局发布的解释、指令或命令。成员国、国家执法规定或与 GDPR 相关的任何其他法律发展或向参与数据处理的任何实体授权的其他条件,特别是与 GDPR 中标准合同条款的使用相关的其他条件。除非欧盟委员会明确批准(例如通过新的适当条款和数据保护标准),否则不得修改或替换标准合同条款的条款。
5.6 本附录中对“条款”的任何引用均应理解为指本附录的所有规定,除非另有说明。
5.7 第 2 部分第 9 条中的法律选择适用于整个合同。
6. 当事人出于个人目的传输和处理的个人数据(从数据控制者转移到数据控制者)
6.1 双方充分了解某些个人数据将从数据导出方传输到数据导入方,反之亦然,并且此类数据由每一方出于其自身目的进行处理。关于该等个人资料,不影响本附件的其他规定(本第6条除外)。
6.2 数据出口方可以将与数据进口方员工相关的个人数据传输给数据进口方,包括安全事件信息,或数据出口方创建或建立的与数据进口方员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文件。数据供应商。数据导入方可能会出于自身目的处理此类个人数据,尤其是在与数据导入方人员的专业关系、质量控制和培训或商业目的方面。
6.3. 数据导入方可以将个人数据传输给数据导出方,包括数据导入方人员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数据导出方可能出于自身目的处理此类个人数据。
6.4 双方在收集、处理和使用根据第 1 部分第 1 条从另一方收到的此类个人数据时应遵守任何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律,包括 GDPR。特别是,双方应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提供与第 2 部分附录 2 中规定的安全措施类似的保护级别。对此类个人数据的任何访问都应仅限于需要了解它们。
6.5 双方必须在达到目的后尽快删除该等个人资料。
第2部分
委员会的决定
2010 年 2 月 5 日
关于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的 95/46/EC 指令将个人数据传输给在第三方国家建立的数据处理者的标准合同条款
第 1 条
定义
在条款的含义内:
a) “个人数据”、“特殊数据类别”、“处理/处理”、“控制者”、“处理者”、“数据主体”和“监管机构”的含义与 95/46/EC 中的含义相同1995 年 10 月 24 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保护个人处理个人数据和自由移动此类数据的指令 (1);
b) “数据导出者”是传输个人数据的数据控制者;
c) “数据导入者”是数据处理者,同意从数据导出者处接收旨在代表数据导出者在传输后根据其指示和这些条款的条款进行处理的个人数据,并且该数据处理者不是受第 95/46/EC 号指令第 25(1) 条所指的第三国机制的约束; (d) “数据处理器”是指由数据进口商或数据进口商的任何其他数据处理器聘用的数据处理器,该数据处理器同意从数据进口商或数据进口商的任何其他数据处理器接收个人数据,专门用于处理活动根据数据导出者的指示在传输后代表数据导出者进行,根据本条款规定的条件和数据处理合同的书面分包条款;
e) “适用的数据保护法”是指保护个人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立法,包括与个人数据处理有关的隐私权,并适用于数据出口商所在成员国的控制者;
f) “与安全相关的技术和组织措施”??指旨在保护个人数据免遭意外或非法破坏或意外丢失、更改、未经授权的披露或访问的措施,特别是在处理涉及通过网络传输数据的情况下,以及防止所有其他非法处理形式。
第 2 条
转让详情
附录 1 规定了传输的详细信息,包括在适当情况下特殊类别的个人数据,该附录是这些条款的组成部分。
第 3 条
第三方受益人条款
1. 数据主体可以对数据导出者执行本条、第 4(b) 至 (i) 条、第 5(a) 至 (e) 和 (g) 至 (j) 条、第 6 (1) 和 (2) 条)、第 7 条、第 8(2) 条和第 9 至第 12 条作为第三方受益人
2. 数据主体可以对数据导入方执行本条、第 5 (a) 至 (e) 和 (g) 条、第 6 条、第 7 条、第 8 (2) 条和第 9 条至第 12 条,如果数据导出方有实际在法律中消失或不复存在,除非他的所有法律义务已通过合同或法律运作转移到继承实体,因此数据导出者的权利和义务恢复到该继承实体,并且数据针对该继承实体因此,主体可以执行上述条款。
数据主体可以对数据处理者强制执行本条、第 5 (a) 至 (e) 和 (g) 条、第 6 条、第 7 条、第 8 (2) 条和第 9 条至第 12 条,但仅限于以下情况:出口商和数据进口商已实际消失、在法律上不复存在或资不抵债,除非数据出口商的所有法律义务已通过合同或法律实施转移给合法继承人,其权利和因此,数据导出者的义务是既定的,数据主体因此可以对其执行此类条款。数据处理者的此类责任必须仅限于其在这些条款下的处理活动。
4. 如果数据主体愿意且国家法律允许,则当事人不反对由协会或其他机构代表的数据主体。
第 4 条
数据导出者的义务
数据导出者接受并保证以下内容:
a) 处理,包括个人数据的实际传输,已经并将继续根据适用数据保护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并且,在适用的情况下,已通知成员国的主管当局数据出口方所在的)并且不违反该国的相关规定;
b) 他们已经指示并将在个人数据处理服务期间指示数据导入方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和这些条款处理仅代表数据导出方传输的个人数据;
c) 数据导入方将对本合同附录 2 中规定的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提供足够的保障;
d) 在评估适用数据保护法的要求后,安全措施足以保护个人数据免遭意外或非法破坏或意外丢失、更改、未经授权的披露或访问,尤其是在处理涉及数据传输的情况下通过网络,并防止所有其他非法形式的处理,并确保与处理所代表的风险和要保护的数据的性质相适应的安全级别,同时考虑到技术水平和实施成本;
e) 他们将确保遵守安全措施;
f) 如果传输涉及特殊类别的数据,在传输前或传输后尽快通知数据主体他或她的数据可能被传输到不提供的第三国95/46/EC 指令含义内的足够保护水平;
g) 如果数据保护监管机构决定继续转移或解除暂停,他们会将根据第 5 (b) 和第 8 (3) 条从数据进口商或任何数据处理器收到的任何通知转发给数据保护监管机构;
h) 如果数据主体要求,他们应向数据主体提供本条款的副本(附录 2 除外)、安全措施的摘要说明以及根据本条款签订的任何进一步分包协议的副本,除非条款或协议包含商业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他可以撤回此类信息;
i) 在分包数据处理过程的情况下,处理活动根据第 11 条由数据处理者执行,该数据处理者根据这些条款提供至少与数据导入者相同级别的个人数据保护和数据主体权利; 和
j) 它将确保遵守第 4 (a) 至 (i) 条。
第 5 条
数据导入者的义务
数据导入者接受并保证以下内容:
a) 他们将仅代表数据导出者并根据数据导出者的指示和这些条款处理个人数据;如果由于任何原因不能遵守,他们同意尽快通知数据出口商其无法履行,在这种情况下,数据出口商可以暂停数据传输和/或终止合同;
b) 他们没有理由相信适用于他们的法律阻止他履行数据导出者给出的指示以及他在合同项下应承担的义务,并且如果该法律发生变化而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对本条款项下的保证和义务的影响,他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数据出口方该变更,在这种情况下,数据出口方可以暂停数据传输和/或终止合同;(c) 在处理传输的个人数据之前,他们已经实施了附录 2 中规定的技术和组织安全措施;
d) 他们将立即通知数据导出者:
i) 任何来自执法机关的具有约束力的披露个人数据的请求,除非另有规定,例如旨在保护警方调查保密的刑事禁令;
ii) 任何偶然或未经授权的访问;和
iii) 直接从有关人员那里收到的任何请求,除非他得到授权,否则没有答复;管理员
e) 他们将迅速、妥善地处理数据出口商关于其处理所传输的个人数据的所有询问,并将根据监管机构关于处理所传输数据的意见采取行动;
f) 应数据出口方的要求,他们将对其数据处理设施进行审计,对这些条款所涵盖的数据出口方或由具有必要专业资格的独立成员组成的监督机构进行的处理活动进行审计,受保密义务的约束,由数据出口商选择,在适当的情况下,经监管机构同意;
g) 如果数据主体要求,他们将向数据主体提供这些条款的副本,或任何现有的数据处理合同分包,除非条款或合同包含商业信息,在这种情况下,它可能会删除此类信息,除了附录 2,附录 2 将被安全措施的摘要描述所取代,其中数据主体无法从数据导出方获得副本;
h) 在保密的进一步分包数据处理的情况下,他将确保提前通知数据输出方并获得数据输出方的书面同意;
i) 数据处理者提供的处理服务应符合第 11 条的规定;
j) 他们将立即将其根据这些条款签订的数据处理协议的任何分包合同的副本发送给数据出口商。
第 6 条
责任
1. 双方同意,因一方或数据处理方违反第 3 条或第 11 条所述义务而遭受损害的任何数据主体可以从数据出口方获得损害赔偿。
2. 如果数据主体因数据导入方或其数据处理方未能遵守第 3 条或第 11 条规定的任何义务而无法对数据导出方提起第 1 段所述的损害赔偿诉讼,因为数据出口商实体消失、在法律上不复存在或资不抵债,数据进口商同意数据主体可以像数据出口商一样对其提出投诉,除非数据出口商的所有法律义务已通过合同转移或通过法律运作,转移到其继任实体,然后数据主体可以针对该实体执行其权利。数据进口商不得依赖数据处理者违反其义务来逃避其自身的责任。
3. 如果数据主体因数据处理者违反其在第 3 条或第 11 条下的义务而无法对数据导出者或数据导入者提起第 1 和第 2 段所述的诉讼,因为数据导出者和数据导入者实体消失、在法律上不复存在或资不抵债,数据处理者同意数据主体可以根据这些条款就其自身的处理活动对其提出投诉,就好像它是数据导出者或数据导入者一样,除非所有数据导出者或数据导入者的法律义务已通过合同或法律运作转移给法定继承人,数据主体可以针对该继承人主张其权利。根据这些条款,数据处理者的责任必须仅限于其自身的处理活动。
第 7 条
调解和管辖权
1. 数据导入方同意,如果根据本条款,数据主体向其援引第三方受益人的权利和/或对其遭受的损害要求赔偿,则其将接受数据主体的决定:
a) 将争议提交独立人士或监管机构(如适用)进行调解;
b) 将争议提交数据导出方所在成员国的法院。
2、当事人同意,数据主体的选择不影响数据主体根据国内法或国际法其他规定获得救济的程序性或实体性权利。
第 8 条
与监管机构的合作
1. 数据出口商同意在监管机构要求或适用数据保护法规定的情况下,将本合同的副本存入监管机构。
2. 双方同意,监管机构可以根据适用的数据保护法对数据进口方和任何数据处理方进行检查,其程度和条件与在数据出口方进行的检查相同。
3. 数据进口商应尽快通知数据出口商有关数据进口商或任何数据处理者的立法是否存在阻止根据第 2 段在数据进口商或任何数据处理者处进行验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数据出口商可采取第 5 (b) 条规定的措施。
第 9 条
适用法律
这些条款适用并受数据导出者所在成员国的法律管辖。
第 10 条
合同的修改
双方承诺不修改本条款。双方可以自由加入他们认为必要的其他商业条款,前提是这些条款不与当前条款相矛盾。
第 11 条
后续分包
1. 未经数据出口商事先书面同意,数据进口商不得将其根据这些条款代表数据出口商进行的任何处理活动分包出去。数据进口商只能在数据出口商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与数据处理者的书面协议将其在这些条款下的义务分包给数据处理者,该协议对数据处理者施加与根据这些条款强加给数据进口商的义务相同的义务。如果数据处理方无法履行该书面协议项下的数据保护义务,则数据导入方应继续对数据导出方履行这些义务承担全部责任。
2. 数据导入方和数据处理方之间的事先书面协议还应包括第 3 条中规定的第三方受益人条款,用于防止数据主体提出第 6 条第 1 款中提到的损害索赔的情况),针对数据出口商或数据进口商,因为数据出口商或数据进口商已实际消失、在法律上不复存在或已资不抵债,并且数据出口商或数据进口商的所有法律义务尚未通过合同或运营转移法,到另一个继承实体。根据这些条款,数据处理者的责任必须仅限于其自身的处理活动。
3. 与第 1 段中提到的合同数据处理分包的数据保护方面有关的规定应受数据出口商所在成员国的法律管辖。
4. 数据出口方应保存一份根据本条款签订的数据处理协议分包方名单,并由数据进口方按照第5(j)条的规定通知,该清单应至少每年更新一次。该列表应提供给数据导出者的数据保护监督机构。
第 12 条
个人数据处理服务终止后的义务
1. 双方同意,在完成数据处理服务后,数据导入方和数据处理方将在数据导出方方便的情况下,将所有传输的个人数据及其副本返还给数据导出方,或销毁所有此类数据并提供证明销毁数据导出者,除非对数据导入者施加的法律禁止其返回或销毁全部或部分传输的个人数据。在这种情况下,数据导入方保证将确保传输的个人数据的机密性,并且不再主动处理数据。
2. 数据进口方和数据处理方应确保,如果数据出口方和/或监管机构提出要求,他们将对其数据处理方式进行第 1 段所述措施的验证。
第 2 部分的附录 1.1
转让详情
数据导出器
数据导出者是合同协议中定义的客户。
数据导入器
数据导入器是 POSTCODEZIP 并被分配处理数据,为数据导出器提供服务。
数据主体
传输的个人数据涉及以下类别的数据主体:
一种??通用目录中列出的电话用户
★其他,包括:
数据类别
传输的个人数据涉及以下类别的数据:
数据导出者的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类别,特别是,
一种??全名
★邮寄地址
一种??联系方式(电子邮件、电话、IP 地址等)
一种??有关电话订户的营销活动详情
★其他,包括住房类型、收入、城市平均年龄等匿名填写
特殊类别的数据(如适用)
传输的个人数据涉及以下特殊类别的数据:
★不预见特殊类别数据的传输
一种??种族或民族血统
一种??宗教或哲学信仰
一种??工会会员
一种??政治观点
一种??遗传信息
一种??生物识别信息
一种??有关性取向或性生活的信息
一种??健康数据
加工活动
传输的个人数据将受以下基本处理活动的约束:
代表数据导出者进行的处理基于以下主题,尤其是:
★负责数据导出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被叫人可以要求提供的产品或服务
★从被叫人处取得的订单以及对这些订单的进一步处理
★研究问卷和分析
★电话营销
一种??其他,包括:
数据导入方代表数据导出方处理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以提供以下服务,尤其是:
★销售和营销
★其他,包括更新市政厅和政党的数据库
POSTCODEZIP 主要对Data Exporter 进行组合、集中和提供服务。指定的服务提供商提供的服务可以围绕以下辅助服务构建(以及其他适当的):(i) 提供与所使用的数据处理中心相关的应用程序、工具、系统和 IT 基础设施,以便提供并通过此类应用程序、工具和系统支持服务,包括处理上述数据主体的个人数据,(ii) 提供与此类应用程序、工具、系统相关的 IT 支持、维护和其他服务和 IT 基础设施,包括对存储在此类应用程序、工具和系统中的个人数据的潜在访问,以及 (iii) 提供数据保护服务、保护监控和事件响应服务,包括在提供此类保护服务时可能访问个人数据。 POSTCODEZIP 可能会聘请如下数据处理者提供服务,包括辅助服务。
POSTCODEZIP 聘请外部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不是 POSTCODEZIP 的子公司)来支持向数据导出者提供服务。数据导出者批准此类外部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作为分配给数据处理的子实体。
如果参与数据处理的子实体位于欧盟/欧洲经济区以外的国家/地区,根据欧盟委员会的决定,该国家/地区没有足够的数据保护水平,数据进口商将采取措施获得足够的数据保护水平。根据 GDPR 和第 1 部分第 3.4 (iv) 节保护数据。
附录 2,第 2 部分
技术和组织保护措施
数据进口方应采取以下经数据出口方确认的技术和组织保护措施,以根据风险保证个人权利和自由的适当安全水平。在评估相关保护级别时,数据出口商特别考虑了处理中涉及的风险,包括意外或非法破坏、更改、未经授权的披露或访问传输、存储或以其他方式处理的个人数据。澄清:这些技术和组织保护措施不适用于数据导出者提供的应用程序、工具、系统和/或 IT 基础设施。
1 一般技术和组织保护措施 |
1.1 一般信息和数据保护策略 |
应采取以下步骤来遵循一般数据和信息保护策略: |
|
|
|
|
|
1.2 信息保护的组织 |
应采取以下措施来协调数据和信息保护活动: |
|
|
|
1.3 加工区出入控制 |
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在处理、存储或传输个人数据时访问数据处理系统(特别是软件和硬件): |
|
|
|
|
1.4 对数据处理系统的访问控制 |
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来防止未经授权访问数据处理系统: |
|
|
|
|
|
|
1.5 控制对数据处理系统特定使用领域的访问 |
必须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有权使用数据处理系统的被授权人只能访问其各自职责和访问权限范围内的数据,不得擅自读取、复制、修改或删除个人数据: |
|
|
|
|
|
|
|
1.6 变速器控制 |
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以防止个人数据在数据存储设备的传输或运输过程中被未经授权的第三方读取、复制、修改或删除(取决于所进行的个人数据处理): |
|
|
|
1.7 数据录入控制 |
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可以验证和确定个人数据是否已被输入或从数据处理系统中删除,以及由谁: |
|
|
1.8 工作控制 |
在委托处理个人数据的情况下,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按照主管的指示处理此类数据: |
|
|
|
|
1.9 与用于其他目的的加工分离 |
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为其他目的收集的数据可以单独处理: |
|
|
1.10 假名化 |
对于个人数据的假名化,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
|
|
1.11 加密 |
应采取以下步骤对支持加密的应用程序和传输中的个人数据进行加密:
|
|
|
1.12 数据处理系统和服务的完整性 |
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数据处理系统和服务的完整性: |
|
|
|
1.13 数据处理系统和服务的可用性以及在发生重大或技术事故时恢复访问和使用个人数据的可能性 |
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数据处理系统的可用性,以及在发生材料或技术事件时能够快速恢复个人数据的可用性和访问权限(特别是通过确保个人数据受到保护,不会被意外破坏或丢失): |
|
|
|
|
|
|
|
1.14 数据处理系统和服务的弹性 |
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来确保数据处理系统和服务的弹性: |
|
|
|
1.15 定期测试、评估和评估技术和组织措施有效性以确保数据处理安全的程序 |
定期测试、评估和评估保护数据处理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的有效性的程序。 |
|
|
|
第 3 部分
各方签名和数据进口商名单
当您填写在线订单并通过勾选接受一般使用条款和条件的方框进行验证时,管理客户与 POSTCODEZIP 之间关系的合同即成立。
将付款发送到 POSTCODEZIP 将视为已同意并建立的合同。
请注意:本文是从法语翻译过来的。有效且具有法律限制的原始法语版本可 在此处获取。